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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患糾紛申訴書該怎麼寫?

一、醫患糾紛申訴書範文

醫患糾紛申訴書該怎麼寫?

民事申訴狀

申訴人(原審原告):×××,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聯繫電話:××××××

申訴人(原審原告):×××,女,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聯繫電話:××××××

被申訴人(原審被告):××院,法定代表人:×××,電話:××××××

案由:申訴人因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一案,不服××縣人民法院於××××年××月××日作出的(××××)××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和××市中級人民法院於××××年××月××日作出的(××××)××民一終字第239號民事判決,特依法提起申訴。

請求事項:

1、兩級法院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準,判決不公正,特提起申訴,請求改判。

2、請求法院判令被上訴人的各項經濟損失以及一、二審及申訴的訴訟費、鑑定費。

事實與理由:

××××××

二審法院不支持申訴人申請重新過錯鑑定,違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七條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託的鑑定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鑑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二)鑑定程序嚴重違法的;(三)鑑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的規定。

1,被上訴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醫療技術規範

××××××

2、《×××司法鑑定中心司法鑑定意見書》是錯誤的,鑑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

申訴人認為醫療機構存在過錯,對鑑定結論錯誤不服:醫院對相關的材料(包括病歷資料、輔助檢查、封存藥品等等)存在大量偽造、篡改、更換的行為,所提交的材料本身就是不真實、不合法的材料。司法鑑定是依據這樣的材料做出的鑑定結論的,本身的鑑定結論就是不能夠作為判決的法律依據。檢材失去真實、完整、充分、合法的證據,則鑑定意見失去基礎,自然不能作為定案證據。因此,申訴人在二審申請再次鑑定、法院卻沒有給予再次申請對過錯進行司法鑑定,以再次鑑定被申訴人的醫療過錯責任。

3、××市醫學會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

4,《屍檢解剖檢查報告》不是結論性的意見

××××××

綜上所述,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不充分,所依據的《司法鑑定意見書》等證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判決不公正,為此,特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4條和第185條之規定提起申訴,

此致

××高級人民法院

申訴人:×××

××××年××月××日

二、醫患糾紛的申訴

醫療事故訴訟中的申訴程序如下: 

1、申訴的時效 

(1)對生效的法院判決,當事人不服的,應當在2年內提出申訴。 

(2)二年為不變期間,自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次日起計算。 

2、對生效判決,法院應當再審的情形 

(1)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2)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的; 

(3)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4)人民法院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 

(5)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3、對生效的調解書,法院應當再審的情形; 

(1)有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願原則; 

(2)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

請求事項與申請理由是醫患糾紛申訴書中最重要的內容,在申訴書中必須將這些內容注意的敍述清楚,如果參考範文還不會寫的話可以尋求代理律師的幫助。需要注意的是申請醫患糾紛再審是有時限要求的,必須在判決書下達兩年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