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醫療損害賠償標準的規定
2018年醫療損害賠償標準的規定具體如下:
1.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2.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5.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6.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8.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週歲的,扶養到16週歲。對年滿16週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9.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10.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11.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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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醫院發生醫療事故要會怎樣處理方法
律師解析:根據當發生了醫療事故之後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處理:1、和解:患方和院方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達成賠償的和解協議;2、調解:雙方通過衞生行政部門,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3、在上述兩種途徑都無法達成賠償協議的,則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要求賠償。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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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處理醫療糾紛
律師解析:出現醫療糾紛雙方應當先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消費者可以向消費者委員會或當地衞生主管部門進行投訴調解,也可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有關部門會根據糾紛性質進行調查、取證、組織醫療事故專業委員會或法醫鑑定。一旦鑑定結果出來,就會依法公正判決。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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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退休醫療保險標準
律師解答:門診補助標準。律師解析:一、門診補助標準。退休人員和廳局級在職人員年度累計門診醫療費用800元到1800元以內費用補助90%。處級(含處級)以下在職人員800元到1500以內費用,45歲(含45歲)以上補助85%,45歲以下補助80%。二、特殊疾病門診補助標準。特病費用按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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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級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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