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的等級分為幾種
根據2002年9月1日實施的《醫療事故分級標準》,醫療事故分四個等級:
一級醫療事故指的是醫療機構的過錯醫療行為造成患者死亡或重度殘疾,根據嚴重程度又分為一級甲等醫療事故和一級乙等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為甲等,造成患者殘疾的為乙等。
二級醫療事故指的是醫療機構的過錯醫療行為造成患者中度殘疾或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根據嚴重程度由高到低又分為二級甲等醫療事故、二級乙等醫療事故、二級丙等醫療事故、二級丁等醫療事故、二級戊等醫療事故。
三級醫療事故指的是醫療機構的過錯醫療行為造成患者輕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根據嚴重程度由高到低分為三級甲等醫療事故、三級乙等醫療事故、三級丙等醫療事故、三級丁等醫療事故、三級戊等醫療事故。
四級醫療事故指的是醫療機構的過錯醫療行為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後果的醫療事故。
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過失醫療行為造成患者損害的,患者可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主張一般人身損害賠償,可通過司法鑑定確定傷殘等級,來主張權利。
醫療事故的等級介紹完了,我們在看看醫療事故的等級對應的殘疾賠償比例。根據《醫療事故分級標準》,除了一級甲等醫療事故外,一級乙等醫療事故至三級戊等醫療事故分別對應傷殘等級1至10級。那麼,一級甲等醫療事故至三級戊等醫療事故對應的殘疾賠償比例分別為:100%、90%、80%、70%、60%、50%、40%、30%、20%、10%。
四級醫療事故沒有規定殘疾賠償金。
殘疾生活補助費即殘疾賠償的標準時是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日起最長賠償30年。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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