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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美容責任事故鑑定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現在醫療整形美容受到越來越多人的關注甚至嘗試。但是,整形美容畢竟是外科手術,無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風險,一旦發生整形美容醫療事故,受害者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一般會進行醫療事故責任鑑定,下面小編為您介紹醫療美容責任事故鑑定的相關規定。

醫療美容責任事故鑑定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一、醫療美容責任事故鑑定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衞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後,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

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醫學會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醫學會應説明理由。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學會不予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一)當事人一方直接向醫學會提出鑑定申請的

(二)醫療事故爭議涉及多個醫療機構,其中一所醫療機構所在地的醫學會已經受理的

(三)醫療事故爭議已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或判決的

(四)當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司法機關委託的除外)

(五)非法行醫造成患者身體健康損害的

(六)衞生部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鑑定費用繳納

委託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應當按規定繳納鑑定費。若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預先繳納鑑定費。衞生行政部門移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當事人預先繳納鑑定費。經鑑定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經鑑定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的當事人支付。

縣級以上地方衞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後,對需要移交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鑑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

重新鑑定時不得收取鑑定費。

三、醫療鑑定的時間期限

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提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所需的材料。當事人應當自收到醫學會的通知之日起10日內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接到當事人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鑑定並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也就是説如果是現在申請鑑定,醫學會正式受理後60日內應該拿到鑑定書。

以上是醫療美容責任事故鑑定的相關規定,小編為您介紹了不予鑑定的條件、鑑定費用的繳納以及鑑定的時間限制。愛美之心人皆有之,想要通過醫療技術是自己更加好看的求美着們,小編建議您們一定要選擇正規的美容機構並做好充分的準備,一旦發生醫療事故,要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鐵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