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醫的法律後果有哪些?
一、個人非法行醫有兩類:
1、無醫師資格或無醫師執業資格者的行醫。其方式有:
(1)私設診所或以遊動方式開展診療活動。其民事責任由行醫者本人承擔;(2)掛靠正式醫療機構以“專科或專家門診”名義行醫。其民事責任依民法典和民事訴訟規則的精神,由行醫人和醫療機構承擔連帶責任;(3)個人或個人合作執業的醫療機構被吊銷或註銷執業許可證後繼續行醫。其民事責任由行為人承擔。
2、有醫師執業資格證者的非法行醫。
其方式有:(1)私設診所或在家裏私自開展診療活動。其民事責任由行醫者本人承擔;(2)在非醫療機構或他人(單位)私設的醫療機構兼職行醫。其民事責任由兼職單位承擔,因其具有職務行為性質。應當指出,到正式醫療機構非法兼職從事執業許可範圍的業務,不構成非法行醫。因此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應認定為醫療事故。因為行醫人與其兼職的醫療機構都具有主體資格,行為人只負行政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三條 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第一百一十九條 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第一百三十條 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不得開展診療活動。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責令其停止執業活動,沒收非法所得和藥品、器械,並可以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第十四條 醫師經註冊後,可以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註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範圍執業,從事相應的醫療、預防、保健業務。
未經醫師註冊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
第三十九條 未經批准擅自開辦醫療機構行醫或者非醫師行醫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予以取締,沒收其違法所得及其藥品、器械,並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醫師吊銷其執業證書;給患者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條例》
第三十三條 未經批准擅自開辦中醫醫療機構或者未按照規定通過執業醫師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許可,從事中醫醫療活動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
醫療事故與醫療糾紛的特點是什麼?
醫療糾紛涉及兩方面的當事人,其主體是醫務人員及患者,其他與雙方有關的人,嚴格説來不屬於醫療糾紛的主體。但是就醫患兩個主體而言,實際上是代表着兩個方面的利益,以醫務人員為一方,代表着醫院、醫療機構及其所有與醫療機構有關的人的利益;而患者是代表着與患者相關...
-
醫療事故糾紛處理方式有哪些?
一、醫療事故糾紛處理方式有哪些?1、醫患雙方自行協商解決。《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第11條規定:“病員及其家屬和醫療單位對醫療事故或事件的確認和處理有爭議時,可提請當地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由衞生行政部門處理。”所謂“確認和處理有爭議”,是指病員...
-
醫療事故糾紛怎麼處理?
一、醫療事故糾紛怎麼處理?發生醫療糾紛,醫患雙方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1、雙方自願協商;2、申請人民調解;3、申請行政調解;4、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途徑。申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的,由醫患雙方共同向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一方申...
-
醫療事故責任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醫療事故責任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醫療事故爭議一般都涉及患者身體受到傷害的情況,因而訴訟時效應適用特殊訴訟時效的規定,即為一年,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算。應當知道是指按照正常情況能夠推定權利人已經知道,而不管權利人是否真正知道。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