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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詐騙致死應該如何賠償

一、醫療詐騙致死應該如何賠償

醫療詐騙致死應該如何賠償

1、醫療費賠償金額=已發生醫療費用(不含原發病醫療費用) 預期醫療費用。

2、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收入標準(患者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時間×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4、陪護費賠償金額=陪護天數×陪護人數×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5、傷殘生活補助費賠償=傷殘等級×醫療事故發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賠償期限。

6、殘疾用具費賠償金額=普及型器具的費用。

7、喪葬費賠償金額=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8、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被撫養人的人數×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撫養年限。

9、交通費賠償金額=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單據數額之和。

10、住宿費賠償金額=住宿天數×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

11、精神損害撫卹金賠償金額=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年限(死亡最長不超過6年,殘疾最長不超過3年)。

12、死亡賠償金=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根據客觀計算方法,以定型化賠償模式來確定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標準和賠償年限,具體為:就是一次性賠償20年,死亡賠償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死亡賠償金賠償的對象是餘命,但又不完全是餘命,如果年齡太小,賠償20年就完了,年齡大一點的就是年齡每增加一歲就減少一年。死亡賠償金採納了系“繼承喪失説”,並非精神撫慰金,其計算公式為:

(1)城鎮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週歲以上的為(實際年齡-60);75週歲以上為5年]

(2)農村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週歲以下為20年(含);60週歲以上:n=(實際年齡-60);75週歲以上為5年〕

(3)60週歲以下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4)60週歲—75週歲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實際年齡-60)]。

(5)75週歲以上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週歲的,扶養到16週歲。對年滿16週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二、醫療欺詐投訴要去哪裏投訴

醫療欺詐行為,可以向衞生局進行投訴。

如果遇到醫療詐騙,如果數額較大,應當報警處理。

最後,在遇到醫療詐騙時要及時報警,一定要收集詐騙證據,如果是情節嚴重的,可以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無期徒刑,並處罰金,在遇到這類情況的當事人要記得保持冷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