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佔道經營城管罰款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佔道經營城管最高可以處以2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城市道路範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擅自佔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二)履帶車、鐵輪車或者超重、超高、超長車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駛;
(三)機動車在橋樑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試剎車;
(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設建築物、構築物;
(五)在橋樑上架設壓力在4公斤/平方釐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氣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壓電力線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線;
(六)擅自在橋樑或者路燈設施上設置廣告牌或者其他掛浮物;
(七)其他損害、侵佔城市道路的行為。

佔道經營城管罰款標準是怎麼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