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應急預案方案有哪些

應急預案方案有:

(1)總則,説明編制預案的目的、工作原則、編制依據、適用範圍等。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3)預警和預防機制,包括信息監測與報告,預警預防行動,預警支持系統,預警級別及發佈(建議分為四級預警)。

(4)應急響應。

(5)後期處置,包括善後處置、社會救助、保險、事故調查報告和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6)保障措施。

法律依據: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七條

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由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制定,包括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等。總體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政府組織應對突發事件的總體制度安排,由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制定。專項應急預案是政府為應對一個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重要專項工作而預先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工作方案,由有關部門牽頭制訂,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印發實施。部門應急預案是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本部門(行業、領域)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涉及部門工作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制定。鼓勵相鄰、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聯合制定應對區域性、流域性突發事件的聯合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方案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