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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身份證能同時用嗎

新身份證啟用後舊身份證是不應該同時用的,而且一人持多證容易帶來安全隱患;根據公安機關户籍部門的相關規定,身份證到期換領的應該在領取新證時交回舊證,身份證丟失補辦後找到原身份證的應該上交簽發機構統一回收銷燬。

新老身份證能同時用嗎

《身份證法》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髮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髮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未滿十六週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髮或者補領新證。 公民辦理常住户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並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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