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的時效是怎麼規定的
一、單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的時效是怎麼規定的?
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期間不計算在內。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上一級機關申請複議。
複議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決定。賠償請求人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複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複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
二、對於行政賠償人民法院審查申請的時間限制是多久?
賠償委員會收到賠償申請後,應當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賠償請求人補充有關證明材料的,賠償申請的時間應當自材料補充齊全後起算。
經審查,認為賠償請求人的賠償申請依法不屬於賠償委員會受理的,應當告知賠償請求人向有關機關提出賠償申請,或者轉請有關部門處理,並通知賠償請求人。
賠償請求人依法向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的被侵權事項,應當先經過依法確認。被要求確認的機關不予確認的,賠償請求人有權申訴。賠償委員會不受理要求確認的申訴案件。
行政賠償這件事情是比較複雜的,其實如果確認了行政單位的某些行為已經嚴重侵犯自己的合法權益,當時就應該向行政單位申請複議。在行政賠償的這件事情上,行政複議是必須要進行的前置程序,即便起訴,沒有複議決定書,法院也不會立案。
-
行政處理決定申請強制執行依據管轄法院是哪裏?
一、行政處理決定申請強制執行依據管轄法院是哪裏?行政處理決定書強制執行由行政機關或者第三人向第一審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我國《行政訴訟法》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拒絕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的,行政機關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審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
當事人如何提出行政複議申請?
一、當事人如何提出行政複議申請?當事人申請行政複議的方式是:向做出行政處罰的部門提起行政複議;該部門進行申請並受理;給出最終的結果。行政複議,是指行政相對人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行政複議機關提出複查該具體行政行為的申請,行政...
-
記過處分到期怎樣解除
一、記過處分到期怎樣解除對公務員處記過處分的,處分的期間是12個月,記過處分期滿後,記過處分就解除。《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七條行政機關公務員受處分的期間為:(一)警告,6個月;(二)記過,12個月;(三)記大過,18個月;(四)降級、撤職,24個月。第九條行政機關公務員受開除處分...
-
拆遷糾紛是行政案件嗎?
一、拆遷糾紛是行政案件嗎?拆遷糾紛是屬於行政訴訟的收案範圍的,因此也屬於行政訴訟。如果被拆遷人對房屋拆遷補償產生糾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這是在雙方產生糾紛之後經溝通無效所採取的化解糾紛的有效途徑,也是一種維權的方式。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