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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開他人機動車是什麼處罰

偷開他人機動車是什麼處罰

偷開他人機動車是什麼處罰

不可否認的是,這種行為也是會給公民以及財產的安全造成威脅的,甚至是傷害,可能擾亂社會的管理秩序。所以,《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此問題有專門性的禁止規定,公安給予行政處罰。根據第六十四條的規定,行為人偷開他人的機動車以及在沒有駕照的情況下駕駛或者是偷開別人的航空器、機動船隻的,罰款至少五百元,最多一千元,如果説情節嚴重的話,不僅要罰款,還會被拘留十到十五天。

舉例説明

甲買了一輛私家車後,他的朋友乙經常因為各種原因借車,無法在約定的時間歸還,影響了甲的正常使用。後來,當乙再來借車時,甲拒絕了,理由是甲想用它。想不到,乙見軟不行硬的,幾次趁甲不備偷偷把他的車開走。甲找他理論,乙竟説:“我又不是偷你的車,只是用一下,這有什麼關係。”甲只得警告乙,如果開車走了不再打招呼,要報警。可是乙根本不聽,無奈之下,甲報案。公安機關查實後,將乙拘留10天,並處600元罰款。

在這種情況下,乙的偷開行為次數多,應屬於情節嚴重。

關於偷開車、偷車的其他法律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十條的規定,行為人偷開他人的機動車輛如果有下列情況的,依照規定處理:

(一)盜竊機動車輛,造成車輛滅失的,以盜竊論處;

(二)行為人的主要目的是盜竊,偷開機動車只是為了更好實施盜竊行為的,但是事後將機動車非法佔有的,視為盜竊機動車,應當將被盜車輛的價值計入被盜金額;

(三)為其他犯罪,私自駕駛機動車輛作犯罪工具後非法佔有機動車輛,或者遺棄、遺失機動車輛的,處盜竊罪和其他罪並罰;返還車輛未造成損失的,依照所犯的其他罪從重處罰。

偷別人的汽車不僅是一種違法行為,而且在某些情況下也是一種犯罪。

根據《解釋》第十二條的規定,在一些涉及法律的具體應用問題在盜竊的審判的情況下,如果一個人多次搶斷機動車駕駛和玩的目的,失去了機動車輛,他規定定罪處罰作為一個小偷。

如果行為人盜竊了機動車在使用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交通事故罪追究刑事責任;盜竊、損壞機動車的,處故意毀壞財產罪。

擴展信息

盜竊車輛罪和駕駛他人機動車罪的區別,應當予以注意。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他人機動車的,構成盜竊。

但是,如果行為人私自偷別人的汽車,情況就複雜得多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法》的規定,情節嚴重的,一般是指盜竊他人的機動車嚴重影響他人正常使用或者對他人的機動車造成損害等。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