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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駕駛坐小孩怎麼處罰的?

一、副駕駛坐小孩怎麼處罰的?

副駕駛坐小孩怎麼處罰的?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公安部第123號令《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對於兒童不能坐在副駕駛位置以及必須使用安全座椅等問題並無明確的硬性規定。

但是因為兒童坐在副駕駛位置比較危險,為了安全起見,未滿14週歲的兒童乘坐車輛後排,年幼兒童最好坐兒童安全座椅。

因此,帶孩子外出時,最好使用專業的兒童安全座椅,將兒童座椅固定在車後排,然後給孩子繫好座椅上的安全帶。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作用有什麼?

交通事故認定書有以下這些作用:

1、作為交通警察對違章的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的依據。

2、在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與民事賠償案件中,又是證明被告人是否有罪、賠償義務人是否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以及應當賠償多少損失的證據。 人民法院在對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的民事審判中,要對各類證據進行全面審查,可以就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證據的真實性、可靠性和科學性提出質疑,法院有權根據無過錯責任原則審查、改變交通管理部門的責任認定,如果交通事故認定書存在錯誤,法院可不採用這種證據,而作出民事判決。

三、副駕駛不繫安全帶怎麼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關於安全帶相關處罰如下:

(一)駕駛員不繫安全帶

1、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扣2分;

2、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扣2分;

3、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不扣分;

(二)副駕駛不繫安全帶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行駛時,副駕駛乘坐人員也應當使用安全帶。副駕駛必須佩戴安全帶的規定早在舊交規中已經有明確規定。凡是在副駕駛上不佩戴安全帶的,執勤交警均可以對乘坐人處以罰款20元的處罰。

交通責任事故認定書是交警處理違章、違規、違法行為當事人的主要依據。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中,需要根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犯罪嫌疑人判刑。在民事賠償案件裏,應該根據事故責任認定來賠償受害者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