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行政 > 行政處罰

下列屬於行政處罰形式的有

下列屬於行政處罰形式的有

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審核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根據《刑法》第313條規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行政處罰形式包括那些哪些行政處罰形式?


行政處罰種類,是指行政處罰外在的具體表現形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八條的規定,行政處罰有以下7種:
  1.警告。
  2.罰款。
  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4.責令停產停業。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一,人身自由罰:包括行政拘留和勞動教養。
  二,行為罰:主要形式有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執照等。
  三,財產罰:主要形式有罰款、沒收財物(沒收非法財物和違法所得)。
  四,聲譽罰:主要形式有警告、責令具結悔過、通報批評等。行政處罰形式包括那些的問題,請參考以上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