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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交通違法罰沒款協議是什麼?

一、代收交通違法罰沒款協議是什麼?

代收交通違法罰沒款協議是什麼?

代收交通違法罰沒款協議是國家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進行一定的,違反行政方面的法律規定的處罰所簽訂協議,國家行政執法機關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進行罰款、沒收非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所形成的收入。

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外,罰款的收繳方式一般有兩種:當事人到指定銀行繳納,即罰款與罰款的收繳機構相分離;或者是當場收繳,當場收繳罰款情形是罰繳分離的例外。

1、當事人到指定銀行繳納。除法律規定可以當場收繳的情形外,行政主管部門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後,應當遵循罰繳分離制度,告知當事人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銀行應當收受罰款,並將罰款直接上繳國庫。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經當事人申請和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暫緩或者分期繳納。

2、當場收繳罰款。據《行政處罰法》規定,以下情形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1)依法給予20元以下罰款的;

(2)不當場收繳事後難以執行的;

(3)在邊遠、水上、交通不便地區,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依法作出罰款決定後,當事人向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確有困難,經當事人提出,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二、車違章不處理會如何處理?

1、汽車違章不及時處理,逾期15天后,將加收3%的滯納金;

2、不及時處理汽車違章,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險公司有權不賠償;

3、如超過3筆以上的違章沒處理,駕車上路被交警查到,將會扣留駕駛證,嚴重時甚至會扣車;若有10次以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拒不接受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依法扣留機動車;

4、現場單未處理的,駕駛員的駕駛證要換證、補證或轉證都不能辦理;

5、違章未辦理的,不能通過車輛年審、季度審和綜合審。

在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對於交通方面的法律規則必須要得到遵守,這種遵守的法律規則的話,就會體現在一個罰款上面,最常見的一種罰款的話,就是交通規則違章行駛的一種罰款,一般情況下是到指定的銀行來進行繳納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