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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的行政處罰

派出所的行政處罰

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審核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根據《刑法》第313條規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行政處罰派出所會管嗎?派出所有哪些行政處罰措施?

你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條的規定,公安機關的治安管理處罰的措施主要有:
(一)警告;
(二)罰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
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