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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賠償半年後還能告職務侵佔嗎

能。構成職務侵佔,取得諒解之後,仍然是有法律責任的。當事人實施職務侵佔後,侵佔的違法犯罪行為已經成立,就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取得被害人或被害單位諒解的,並不能因此免除當事人應負的法律責任,只是在對其進行處罰時可以適當從輕。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職務侵佔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貪污罪】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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