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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律師費怎麼計算

深圳律師費怎麼計算

説到請律師打官司,很多人都會馬上想到律師費。因為我國每個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導致了各個地區的律師收費也是不同的。那麼深圳律師費怎麼計算呢?下面就讓本站為您簡單介紹一下。

深圳律師費怎麼計算

一、深圳律師費怎麼算:計件收費一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係的法律事務

計件收費律師收費標準:

1)刑事案件收費標準:

偵查階段:2000-6000元/件;

審查起訴階段:6000-16000元/件;

審判階段:6000-33000元/件;

刑事自訴、擔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標準執行;

刑事案件因時間或地域跨度極大、屬集團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複雜的,可以在不高於規定標準1.5倍之內協商確定收費標準。

2)不涉及財產的民事、行政訴訟的律師收費標準:

3000-20000元/件。

二、深圳律師費用怎麼算:按標的額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係的法律事務

1)涉及財產的民事、行政訴訟律師費收費標準:

2)在收取基礎費用1000-8000元的基礎上再按其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計算收取:

5萬元(含5萬元)以下:16%(1-8千)+0

5萬-10萬(含10萬元):8% +4千

10萬-50萬(含50萬元):5% +7千

50萬-100萬(含100萬元):4%+1.2萬

100萬-500萬(含500萬元):3%+2.2萬

500萬-1000萬(含1000萬元):2% +7.2

1000萬-5000萬(含5000萬元):1%+17.2萬

5000萬元以上:0.5% +42.2萬

3.計時收費可適用於全部法律事務;計時收費是指律師根據其提供法律服務耗費的有效工作時間,在規定的標準範圍內,按確定的每小時收費

標準向委託人收取律師服務費的計價方式;採用計時收費的,在結案後,律師必須向委託人出具工作清單。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人。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後,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小編提醒各位,因為每個律所或每個律師的收費標準都不是統一的,所以各位要想具體瞭解某個律師的收費的話,最好還是具體諮詢該律師。如果您還想了解我國其他地區的律師收費標準,請繼續關注本站推出的文章。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