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審查起訴審查報告的內容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審查起訴審查報告的內容有哪些?
移送審查起訴審查報告早書寫時一定要註明轉移案件的管轄權的理由,根據刑事訴訟法和有關規定,偵查機關對於偵查終結的案件做出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決定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犯罪事實清楚;
(2)證據確實、充分;
(3)犯罪的性質和罪名認定正確;
(4)法律手續完備;
(5)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二、移送審查起訴時限一般是多長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該條對審查起訴的期限以及改變管轄後審查起訴期限的計算,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這一規定是長期審查起訴經驗的總結,是符合準確、及時辦案要求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3款的規定:對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也要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以上規定的審查起訴的期限是針對犯罪嫌疑人被羈押的案件來説的,實踐中對犯罪嫌疑人未被羈押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不受1個月至1個半月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個月至1個半月內完成,也可以超過這個期限,但是,必須貫徹迅速、及時原則,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審查。
此外,如果在審查起訴過程中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中止審查,並按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作出通緝的決定並通知公安機關執行。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對在逃犯罪嫌疑人應當中止審查,對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審查起訴應當照常進行。中止審查應當由審查起訴部門負責人提出意見報請檢察長決定。中止審查的時間不計入審查起訴的期限。
人民檢察院經過審查,應當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依法作出提起公訴或不起訴的決定。
對於審查起訴的程序是司法審理中的重要環節,不僅需要對公安機關提交的相關情況進行合法的認定,還需要對以後的司法判決情況提出合法的量刑意見,具體情況下應當由司法機關結合實際來進行處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
-
詐騙罪需要受害者告嗎
律師解答:不需要。律師解析:不需要。相關法律中沒有明確規定在詐騙案件中必須要找到所有的被害人,因為詐騙是公訴案件,就算沒有被害人到公安機關報案,司法機關發現詐騙這種犯罪行為以後,仍然可以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受害人是否全部找到不影響對當事人的定罪。法律依...
-
委託執行的要求是什麼
律師解析:法院委託的執行法院具有案件的執行管轄權。委託執行的要求是:1、法院委託的執行法院具有案件的執行管轄權;2、被執行人或被執行的財產不在管轄法院轄區內;3、受委託法院是被執行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3、人民法院認為確實有委託執行的必要。法律依據:《最...
-
追訴時效怎麼起算
律師解析:追訴時效期限的起算方式具體如下:1、一般情形下,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2、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3、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九條追訴期限的...
-
對於詐騙行為怎麼辦
律師解答:受害人應該準備證據報案。律師解析:書面應準備報案材料與報案人身份證件,也可以口頭報案,但是為了事情能順利解決,最好準備好書面報案材料。要寫清楚事情發生的經過和具體內容,可能的話,再寫上你認為構成犯罪的理由。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資料,最好是犯罪嫌疑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