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刑事訴訟

公開宣判涉毒案件提前多久通知?

公開宣判涉毒案件提前多久通知?

一、公開宣判涉毒案件提前多久通知?

法院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佈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定期宣判的案件,也應先期公告宣判的時間和地點;開庭審理和宣判時,允許公眾旁聽,允許新聞媒介採訪、報道。凡法律規定應當公開審判的案件,除了休庭評議之外,其他的審判環節一律公開。

1、可以帶動合議、辯護、迴避等各項制度的貫徹執行。

2、有助於人民法院客觀全面地查明案情和正確地處理案件,提高辦案質量。

3、可以密切法院同羣眾的關係,增強審判人員的責任感,防止發生違法亂紀現象。

4、可以充分發揮審判的教育作用。

公開審判是我國的一種審判制度。公開審判一般就是指開庭的時候允許旁聽,在結束之後允許新聞媒體的相關採訪。公開審判證明我國的審判制度的公開透明、程序正當。也更加有利於羣眾監督,加大辦案的相關效率以及質量。

二、刑事審判的主要任務是什麼?

1、審查判斷證據與犯罪事實。控方向法院提起指控,就必須承擔舉證責任。刑事審判的任務也是內容之一就是審查並判斷控方提出的證據、指控的犯罪事實是否存在,是否為被告人所為,證據是否確實、充分。刑事審判的這一任務體現在判決書必須對控方指控的犯罪事實以及提供的證據作出認定與否的宣告。

2、審查有關程序性事項。審判不限於實體意義上的犯罪事實,還包括一些程序性事項。如法庭審理中,被告人提出口供系遭受刑訊逼供而來的,以及辯護人提出偵查取證行為違法,因此請求排除證據等事項,也都屬於法院審判的範圍。法院此時應傳喚偵查人員出庭接受質證。不過,實踐中我國法院傳喚偵查人員出庭作證的還不多見。

3、適用法律,對案件作出裁判。在認定指控的犯罪事實是否成立、證據是否確實充分之後,必須依據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對被告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構成什麼罪、是否需要判處刑罰、判處何種刑罰、刑罰如何執行、判決生效的時間和條件等作出裁判並予以公開宣告。

綜上所述,對於一些嚴重刑事犯罪,比如黑惡勢力犯罪及涉毒犯罪,我國法院會選擇公開宣判,這樣可以教育民眾也能打擊犯罪。法院會在三日前公佈審判的地點和具體時間,允許媒體和羣眾代表旁聽。公開宣判後,罪犯會執行刑罰,法院辦案人員將其押送到監獄服刑。

標籤:宣判 涉毒 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