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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刑事訴訟時效多長時間?

在我國刑事訴訟時效多長時間?

一、在我國刑事訴訟時效多長時間?

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2、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3、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條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條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 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致人重傷的法定刑是3~10年,如果是特別殘忍手段造成重傷或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得看具體的受傷程度,最好有個鑑定。

二、刑事訴訟時效規定

訴訟期間不同於訴訟時效。訴訟時效規定的是您的勝訴權在多長時間內受保護,而訴訟期間則是指具體訴訟行為應當在什麼期限內完成。下面是介紹《民事訴訟法》規定的主要訴訟期間時效:

1.當事人提出迴避申請,應當説明理由,在案件開始審理時提出;迴避事由在案件開始審理後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辯論終結前提出。

2.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十五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3.被告答辯,應當在收到人民法院發送的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4.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一審民事案件,應當在受理後六個月內審結;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應當在三個月內審結。

5.當事人不服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提起上訴。不服第一審裁定的上訴期限為十日。

6.不服判決提出上訴的二審民事案件,應當在受理上訴後三個月內審結;不服裁定提出上訴的,應當在受理上訴後三十天內審結。

7.當事人申請再審應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二年內提出。

8.申請執行的期限為二年。

在我國針對刑事訴訟的時效性相關法律條例給我出了明確的規定,根據不同刑期有其一一對應的時效性,刑期越長,對應的訴訟時效性越長。如果在追溯前內繼續犯罪的,將會加長其追溯期限,同時也會加重其刑罪和刑期。我們應對相應的刑期訴訟時效性有明確的瞭解,這樣方便我們在有效期限了維護自身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