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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罪定罪標準是什麼,怎麼處罰?

逃税罪定罪標準是什麼,怎麼處罰?

説到逃税罪的定罪標準,相信很多人摸不着頭腦,用法律術語説就是逃税罪的立案標準。現實當中的行為,只有符合了法律規定的立案標準,那麼才會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下面就請大家跟隨本站小編一起來看看逃税罪定罪標準也就是立案標準是什麼吧。

一、逃税罪定罪標準是什麼

逃税罪是指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逃税罪的立案標準如下:

(一)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税種應納税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税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二)納税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税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税種應納税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三)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納税人在公安機關立案後再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或者接受行政處罰的,不影響刑事責任的追究。

二、逃税罪的處罰是怎樣的

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 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 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看完上文的介紹後,我們知道法律規定的逃税罪的定罪標準主要有三種,只要行為人的行為符合了上述標準之一的,那麼就能對其進行相應的刑事處罰。如果你被控逃税罪,最好請專業的本站網站的刑辯律師來幫忙,這樣才能更好的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標籤:處罰 逃税 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