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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多塊錢的詐騙能立案嗎

一千多塊錢的詐騙能立案嗎
我國《刑法》第266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這是對詐騙行為最輕的處罰。由此可見,詐騙罪立案對詐騙金額的要求為數額較大。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數額較大”做出了明確的解釋,詐騙公私財物價值只有在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時才會被認定為“數額較大”。也就是説要構成詐騙罪,詐騙金額只有達到三千元時才有可能被立案。
所以,一千多塊錢的詐騙不會被立案處理。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