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犯和狀態犯有什麼區別
一、持續犯和狀態犯有什麼區別
1、繼續犯與狀態犯,都有不法狀態繼續,即在時間上表現為繼續的特點
2、兩者的意義不同。繼續犯的不法狀態,是與其行為同時處於繼續之中;而狀態犯只有不法狀態的繼續而無行為的繼續。繼續犯的不法狀態,是一種可罰性的不法狀態;而狀態犯其不法狀態,無論繼續多久,都是不可罰的。
理論上有觀點認為,由於在完成犯罪後,已經不具有犯罪的要素,因此,將該種情況稱為"狀態犯"是不確切的,所以,狀態犯並不是一種犯罪。理論上"狀態犯"這一概念畢竟已經得到廣泛的認可,且在使用這一概念時並沒有發生單獨將狀態犯作為一種具體犯罪看待的錯誤,因此,狀態犯的概念是可以保留的。
二、什麼是繼續犯、狀態犯和連續犯
繼續犯也叫持續犯,是指作用於同一對象的一個犯罪行為從着手實行到行為終了犯罪行為與不法狀態在一定時間內同時處於繼續狀態的犯罪。
狀態犯,是指犯罪完成以後,其行為所造成的不法狀態處於繼續狀態的犯罪。即犯罪行為已經完成,達到了既遂,但是犯罪行為所造成的不法狀態仍然繼續存在。如盜竊罪,行為人竊得公私財物以後,其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狀態可以繼續存在一定時期,因而屬於狀態犯。
所謂狀態犯,是指犯罪行為終了,僅有不法狀態處於繼續狀態的犯罪形態,即在犯罪完成後的一種不法狀態。如盜竊行為實施完畢後,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不法狀態仍然繼續存在的情況。
所謂連續犯,是指行為人基於數個同一的犯罪故意,連續多次實施數個性質相同的犯罪行為,觸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態。連續犯的構成特徵:
(1)連續犯必須基於連續意圖支配下的數個同一犯罪故意,這是構成連續犯的主觀要件。
(2)連續犯必須實施數個足以單獨構成犯罪的危害行為。這是連續犯成立的客觀要件之一。也就是説,行為人實施的數個危害行為必須能夠構成數個相對獨立的犯罪,這是成立連續犯的前提條件。
(3)連續犯所構成的數個犯罪之間必須具有連續性。這是成立連續犯的主觀要件與客觀要件相互統一而形成的綜合性構成標準。
(4)連續犯所實施的數個犯罪行為必須觸犯同一罪名。這是連續犯的法律特徵。
最後,持續犯和狀態犯都強調犯罪狀態,不同的是持續犯還強調犯罪行為,而狀態犯只強調犯罪狀態。在如今的法治社會,犯罪人數降低是人類文明進步的結果,但是更主要的原因是國家對法律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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