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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十八歲打傷人怎麼辦

打架應該是尋釁滋事罪,但首先對傷者的傷情要進行司法鑑定,如果確定是屬於重傷,那性質就完全不同了。

未滿十八歲打傷人怎麼辦

一般的學生打羣架造成學校秩序混亂和傷害他人的結果,以尋釁滋事罪定罪(或聚眾鬥毆罪),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從這個案件情節上看,如果沒有重傷,其實也就是幾個月,甚至緩刑或不予起訴),但如果傷者被鑑定為重傷,就要以故意傷害罪的重罪起訴,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對方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還要進行民事賠償,包括醫療費用、護理費用、精神損害賠償等等。賠償數目可以在判決前進行調節,由雙方商定,如果被害人方對賠償滿意並表示諒解的話,可以在判決上適當從輕。

16歲以上屬於完全刑事責任年齡,必須按刑法負完全刑事責任,與其他年齡的成年人一樣,不影響定罪,但在刑期上,由於未滿18歲,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