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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的定義金額是多少?

非法集資的定義金額是多少?

如今非法集資犯罪猖獗,不少人被騙。當然,並不是所有的不合法的集資都構成非法集資,按照非法集資的定義,只有金額達到一定標準,才能認定為非法集資。這樣,公安機關接到羣眾報案後,就可以立案偵查,並追究集資人的法律責任。那麼,非法集資的定義金額是多少?下面我們來看看小編是怎麼説的。

一、非法集資的定義金額是多少?

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2、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3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150人以上的;

3、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4、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二、非法集資的特點有哪些?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權限的部門批准的集資;有審批權限的部門超越權限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裏“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4、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三、對非法集資的法律處罰是怎樣的?

對進行非法集資活動的,除了依照《商業銀行法》、《保險法》、《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銀行業監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取締非法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等行政處罰外,對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參與非法集資活動不受法律保護。有關法律明確規定:因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而所形成的債務和風險,不得轉嫁給未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國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其他任何單位。

綜上所述,根據非法集資的定義金額方面的規定,個人非法集資20萬以上的,單位非法集資150萬以上的,才可以被認定為非法集資。目前,刑法中有關非法集資的罪名主要有兩個,其中比較嚴重的集資詐騙罪,構成本罪的,法院會根據犯罪情節進行判決,最高刑罰可以是無期徒刑。

標籤:集資 金額 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