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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標金額多少才算犯罪?

非法集資標金額多少才算犯罪?

我們都知道,非法集資不僅危害參與者,還會造成國家金融系統的災難。因此,需要我們社會上的每個人嚴格遵守法律,主動鑑別,避免陷入非法集資的犯罪活動中。可非法集資標金額多少才算犯罪?下文中會對此作專題介紹。

什麼是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非法集資的分類:

根據《關於進一步打擊非法集資等活動的通知》(銀髮[1999]289號)的相關規定,“非法集資”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

(1) 通過發行有價證券、會員卡或債務憑證等形式吸收資金。

(2) 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高息集資。

(3) 利用民間會社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4) 以簽訂商品經銷等經濟合同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5) 以發行或變相發行彩票的形式集資;

(6) 利用傳銷或祕密串聯的形式非法集資;

(7) 利用果園或莊園開發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8) 利用現代電子網絡技術構造的“虛擬”產品,如“電子商鋪”、“電子百貨”投資委託經營、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9) 利用互聯網設立投資基金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10) 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標金額多少才算犯罪?

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 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二) 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3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150人以上的;

(三) 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四) 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主要用於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能夠及時清退所吸收資金,可以免予刑事處罰;情節顯著輕微的,不作為犯罪處理。

簡單來説,非法集資在我國的立案標準主要是依據集資金額、涉案人數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等綜合確定的。所以在瞭解非法集資的相關問題前,需要首先明確非法集資的各類主要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