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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經營30萬能判緩刑嗎?

一、非法經營30萬能判緩刑嗎?

非法經營30萬能判緩刑嗎?

根據緩刑的基本適用條件可知,非法經營涉案金額30萬元獲得緩刑的法律可能性並不大。

適用緩刑的基本條件之一是被判處的刑期不能超過三年,但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非法經營涉案金額達到25萬元及以上的,起點刑為5年有期徒刑,因此一般情形下是無法獲得緩刑的,但是上述結論並不絕對,存在以下情形時同樣有可能獲得緩刑:

第一,通過辯護結合證據將涉案金額降至25萬元以下,就有被判處3年及以下有期徒刑的可能,進而符合緩刑的基本適用條件,就有獲得緩刑判決的概率和可能。

第二,經過辯護在一定程度上“摧毀”司法機關的指控證據,讓定罪或確定涉案金額的事實存在重大疑問,根據部分地區部分司法機關“疑罪從輕”的司法慣例,此時也有可能獲得緩刑判決。

二、非法經營罪的處罰是怎麼樣的?

依據《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三、緩刑的條件有哪些?

《刑法》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綜合上面所説的,非法經營的行為已經擾亂了我國的市場秩序,只要達到一定的額度那麼就會構成刑事犯罪,但如果想要判緩刑那麼就需要確定是否符合法律所規定的條件,只要在犯了罪之後採取救濟的措施,那麼法院是會從輕處罰的。

標籤:非法經營 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