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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兒童遺棄罪司法解釋是什麼?

有關兒童遺棄罪司法解釋是什麼?

在生活中,人人都有自己的不得已和不得不為,但是,作為一個社會中的人,我們就應該學會承擔相應的責任贍養老人,照顧小孩是作為一個社會中人應遵從的基本道德,但是在新聞中,我們不難看到有老人無人贍養,小孩被遺棄在各個角落的消息,對於此種行為,不但違背了中華名族的傳統美德,同時在一定程度上也觸及了法律的底線。那麼今天本站將為您講解有關兒童遺棄罪司法解釋內容。

一、兒童遺棄罪司法解釋

(一)、什麼是遺棄罪?

根據我國《刑法》第261條的相關規定,所謂遺棄罪,指的是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根據我國的規定,遺棄罪的客體是被遺棄人在家庭中受扶養的權利,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具體來説,拒絕扶養包括具有扶養義務並且具有扶養能力的人按照我國《婚姻法》中的規定或者其他相關規定,應當履行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行為。這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有扶養義務,但沒有扶養能力而拒絕扶養時,不構成遺棄罪。比如,全身癱瘓的父親雖然對年幼的孩子有着扶養義務,但是自身連自理的能力都不具備,更談不上扶養孩子的能力了。在這種情況下,即便父親拒絕扶養,也不會構成遺棄罪。

(二)、遺棄兒童是否構成犯罪

遺棄兒童是否構成犯罪,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不能一刀切,而一概認為構成遺棄罪。

1、 如果對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絕扶養,情節惡劣,則具有扶養義務的人就構成遺棄罪。但如果是僅僅對這些兒童出於教育的目的進行恐嚇,採用餓肚子的方式,則不能認為是拒絕扶養,也不算情節惡劣,一般不應認定為犯罪。

2、 如果是以不扶養兒童的目的,將兒童遺棄在熱鬧的街區,或者婦幼保健院門口,一般可以認定為遺棄罪。生活中,因為兒童負擔重,或者患病等原因而將孩子遺棄在這些地方的例子並不少見。

3、 如果是將兒童遺棄在荒無人煙的地方,或者一般人無法施救和察覺的郊外,導致兒童因無人發現而死亡或者重傷的,不應構成遺棄罪,而應構成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

綜上我們可以知道,遺棄兒童不一定構成犯罪,關鍵是要看行為人是在何種條件下作出遺棄的行為,應綜合考慮情節及環境,方能準確進行刑法評價。

(三)、遺棄罪如何處罰

根據我國《刑法》第261條之規定,犯遺棄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對於遺棄罪,行為人的行為及情節將對量刑起到很大的作用。

收養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遺棄嬰兒的,由公安部門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出賣親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門沒收非法所得,並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及遺棄罪的構成、如何處罰等相關解答,在構建和諧文明社會的今天,大多數公民都在自覺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那麼對於少部分的不願意履行自己責任和義務的公民,我國的法律也有明文規定強制性要求公民去履行自己的義務,這樣在法制和道德兼備的社會我們就能更好的工作和生活,以上是本站對此問題的詳細解答,希望能幫助到您,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也可以通過本站平台來向我們提問,我們將盡快做出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