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主體包括哪些人,犯盜竊罪請律師有用嗎?
任何一個犯罪都是由具體的主體來實施的,法律中規定的可以成為犯罪主體的包括自然人和單位。不同的刑事犯罪,其犯罪主體肯定是不一樣的。那麼針對盜竊犯罪來講,大家知道盜竊罪主體包括哪些人嗎?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盜竊罪主體包括哪些人
盜竊罪——主體要件。盜竊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16週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能構成。對主體的修改是對本罪修改的重要內容。
依原刑法,已滿14歲不滿16歲的少年犯慣竊罪、重大盜竊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本法取消了此規定。
二、犯盜竊罪請律師有用嗎?
刑事案件的情節、細節非常重要。它能夠決定當事人有罪、無罪、罪名、罪輕、罪重、刑期。因此,當介紹案情過於粗略的時候,難以判斷將來審判的結果。律師在辯護時必須看卷,研究全部的案件過程。具體到你説的這個案子,究竟是不是盜竊?如果已經確定了,就是盜竊,那麼“罪”與“非罪”的問題就不存在了。是否請律師,你們自己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條件確定。如果在程序方面、量刑輕重方面還有疑問,就請律師辯護。否則,如果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那麼不請律師也是可以的。
請律師,必然要有費用,但是,對當事人的權利保障是有幫助的。
審判階段,指法院自受理公訴人的起訴書到一審、二審的判決生效之日止。審判階段實際上常常包括一審和二審兩個階段。在審判階段,是律師最能發揮作用的階段。在一審階段,律師的工作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會見犯罪嫌疑人,瞭解犯罪嫌疑人(這個階段叫被告人)罪輕或者無罪的證據線索,為被告人收集罪輕或者無罪的證據;
2、會見主審法官,調閲、複製指控被告人有罪的案卷材料;
3、會見被告人,就律師初步形成的辯護觀點與被告人交換意見;教授被告人審理的程序及在庭審時應當注意的事項,必要時做一些交叉詢問的演練,以便法庭上作適當的配合,爭取最好的庭審效果。
4、認真研究案情,做好開庭的充分準備。就重大疑難聘請國內著名的刑事專家提供權威意見支持辯護觀點;必要時,可以請有影響的媒體監督、呼籲,以保證公正的審判;
5、精心應對庭審,充分闡述辯護理由,曉之以情,動之以理。盡最大努力爭取法官對辯護觀點的認同;
6、精心準備辯護詞,再次以書面形式説服法官作出有利於被告人一方的判決;以合法的方式,多種渠道影響法官的觀點;
7、領取一審判決書後,及時會見被告人,告知判決書對被告人的利弊,提出上述與否的合理建議;
8、若被告人要求上訴,幫助被告人作好上訴準備工作。
盜竊罪自古有之,本來就是比較多發的犯罪,而且盜竊罪的入罪門檻比較低,很容易就能達到立案標準。不過盜竊罪畢竟是財產犯罪,如果只是一般情節的話,主觀惡性不深,有很多的機會爭取緩刑,這時候辯護律師的作用就體現的很明顯了。
綜上可知,要是行為人年滿16週歲,同時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話,那麼其就能成為盜竊罪的犯罪主體。一旦被抓住,就要按照《刑法》中規定的量刑進行處罰。只不過要是屬於未成年人的話,那麼一般是要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本站小編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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