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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會加重處罰嗎?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會加重處罰嗎?

一、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會加重處罰嗎?

會加重處罰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相關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如果尚未構成犯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其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將對其終生不得重新獲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記入全國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統備案。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哪些行為構成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行為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行為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在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的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3、行為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4、行為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繫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5、行為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6、行為人離開事故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對有以上肇事後逃逸行為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在肇事逃逸之後,如果能夠主動到交管部門或其他公安部門投案並如實交待犯罪事實,且等待接受處理的,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仍然可以認定是交通肇事逃逸後自首。

綜上所述,發生交通事故,車主逃逸的,屬於性質惡劣,其面臨行政及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公安機關可以對其罰款並吊銷駕駛證,而觸犯交通肇事罪的,逃逸當事人將面臨判刑的法律後果。另外,逃逸車主還應當承擔全部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