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刑事訴訟判多少年?
在我國東部沿海地區,民間借貸這種借貸方式十分盛行,相對於從銀行等正規機構借款而言,民間借貸藴藏的風險較多,其中包括非法集資風險。這種違法犯罪手段影響很大,通常牽扯到多名受害者。那麼,非法集資刑事訴訟判多少年?下面我們一起跟隨小編了解下有關知識。
一、非法集資刑事訴訟判多少年?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2、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非法集資犯罪的特徵是什麼?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權限的部門批准的集資;
有審批權限的部門超越權限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裏“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4、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三、非法集資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1、不具有房產銷售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房產銷售為主要目的,以返本銷售、售後包租、約定回購、銷售房產份額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2、以轉讓林權並代為管護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3、以代種植(養殖)、租種植(養殖)、聯合種植(養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4、不具有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購、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5、不具有發行股票、債券的真實內容,以虛假轉讓股權、發售虛構債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6、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實內容,以假借境外基金、發售虛構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綜上所述,非法集資不是普通的民事案件,而是觸犯了刑法,要經過刑事訴訟程序。非法集資刑事訴訟判刑標準,根據集資金額、犯罪情節等其它因素確定。目前,對非法集資犯罪的最高量刑是無期徒刑,並處罰金。個人非法集資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就構成犯罪,會被公安機關追究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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