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總和刑期怎麼計算
《刑法》當中規定的有期徒刑的刑期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如果行為人涉嫌多個犯罪,而同時被判處有期徒刑時,此時就需要計算這個總和刑期。下面,就讓本站小編告訴大家有期徒刑總和刑期怎麼計算吧。
有期徒刑,刑罰的一種。在一定期限內剝奪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並監禁於一定場所的刑罰。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國規定不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了有期徒刑的刑罰種類。有期徒刑,是剝奪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
有期徒刑是剝奪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罰幅度變化較大,從較輕犯罪到較重犯罪都可以適用。所以,在我國刑罰體系中,有期徒刑居於中心地位。
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其他勞動改造場所執行。凡有勞動能力的,實行勞動改造。服刑期間,確有真誠悔改或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符合一定條件的,也可以假釋。
刑法第45條規定,除本法第50條、第69條規定外,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一,根據刑法第50條及刑法修正案(八)第4條的規定,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執行死刑。
第二,根據刑法修正案(八)第69條的規定,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其中附加刑種類相同的,合併執行,種類不同的,分別執行。”
此外,根據刑法第71條的規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間又犯新罪,以前罪沒有執行完畢的刑罰為基礎來確定應當執行的刑罰,其實際執行的刑期可能超過15年,甚至達到25年。
有期徒刑的刑期,刑法規定從判處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1日。所謂“判決執行之日”,是指人民法院簽發執行通知書之日。
綜上可知,要是在數罪併罰的情況下,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判刑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判刑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希望本站小編帶來的內容,能夠解開你的疑惑。如還有疑問,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本站的在線律師。
-
提供偽造的出入境證件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
一、提供偽造的出入境證件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提供偽造的出入境證件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如下: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國(邊)境的正常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對象為偽造、變造的出入境證件。出入境證件包括准許出境和入境的護照、簽證等。偽造...
-
投毒罪可以假釋嗎,投毒罪的認定方法有哪些
一、投毒罪可以假釋嗎投毒行為構成犯罪的,如果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一條【假釋的適用條件】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認...
-
新刑法對失火罪既遂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一、新刑法對失火罪既遂的處罰標準是什麼新刑法對失火罪既遂的處罰標準如下:失火罪既遂,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放火罪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
-
簽訂合同的過程中造成損失才算詐騙罪嗎?
一、簽訂合同的過程中造成損失才算詐騙罪嗎?並不是造成損失才算詐騙罪,合同詐騙並不需要一方受損失,另一方受益才可以進行定罪處罰。只要具有合同詐騙行為的,人民法院有權行使審判權進行定罪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