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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錯誤監視居住應該獲得賠償嗎?

被錯誤監視居住應該獲得賠償嗎?

一、被錯誤監視居住應該獲得賠償嗎?

1、被錯誤監視居住不應該獲得賠償,這是由於《國家賠償法》沒有把錯誤監視居住納入刑事賠償的範圍,大多數司法機關都以監視居住沒有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羈押和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二條有法律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才是啟動國家賠償程序的唯一條件,錯誤監視居住不是賠償法中規定的情形而決定不予賠償。

2、刑事案件可以獲得國家賠償的情形

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1)違反規定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規定的時限,其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2)對公民採取逮捕措施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3)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

(4)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二、監視居住的條件是什麼?

1、公、檢、法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

(1)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4)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

(5)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2、符合取保候審,但無法提供保證人和保證金的,也可以監視居住。

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

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3、監視居住期滿,應當及時解除監視居住。

那些被違法羈押者、或者其他有證據證明自己依法可以獲得國家賠償的公民、單位等,可以向賠償機關提出獲得國家賠償金的請求。從法律規定上看,被錯誤監視居住並不屬於賠償範圍,故此那些本不應該被監視居住但是被監視的公民,也不得提出賠償請求。

標籤:監視居住 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