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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誘他人吸毒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引誘他人吸毒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一、引誘他人吸毒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只要實施了引誘他人吸毒的行為就會立為刑事案件,構成引誘他人吸毒罪,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從重處罰。

《刑法》

第三百五十三條【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引誘、教唆、欺騙或者強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從重處罰。

二、引誘他人吸毒罪立案後滿足哪些條件可以逮捕嫌疑人?

(一) 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二) 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三) 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引誘他人吸毒罪的量刑原則有哪些?

1、量刑應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持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責刑相適應的基本原則,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決定判處被告人的刑罰。

2、量刑既要考慮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又要考慮被告人的主觀惡性等情況,實現懲罰和預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應當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做到該嚴則嚴,當寬則寬,寬嚴相濟,罰當其罪,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4、量刑要綜合考慮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社會治安形勢,確保刑罰目的的實現。但對於同一地區、同一時期、案情相同或者相似的案件,對被告人判處的刑罰應當基本平衡。

我國,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都是犯罪行為,而對於吸毒者來講,吸毒已經違反治安管理,受他人的引誘吸毒並不能成為免於治安處罰的正當理由。同時在這裏也要提醒大家,出入任何公共場所都要注意提高安全意識,同時也要意識到吸食毒品的危害。

標籤:吸毒 立案 引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