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觸犯故意傷害罪能協調麼?

觸犯故意傷害罪能協調麼?

一、觸犯故意傷害罪能協調麼?

觸犯故意傷害罪能協調。被害人願意和解的就可以和解。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八條: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

二、故意傷害罪該如何判刑

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可以在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以特別殘忍手段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造成六級嚴重殘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4)故意傷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故意傷害罪的加重情節

1、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傷亡後果、傷殘等級、手段的殘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2、僱傭他人實施傷害行為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在當代的社會,故意傷害他人的身體達到了輕傷以上的法律後果,是可以採取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這樣一種方式來進行處理的,在這種情況之下的話還需要提醒大家注意,供應商孩子也是可以協調的,這主要指的就是關於民事賠償方面的一些部分可以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