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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交通肇事如何量刑?

酒後交通肇事如何量刑?

酒後駕駛入刑以來,大家普遍知道了“開車不喝酒”,以免受到行政或者刑事處罰,但是仍然有些司機朋友們要酒後駕駛,因酒後駕駛發生交通事故的不在少數,那麼酒後駕駛交通肇事如何量刑的呢?詳情請看下文。

   刑法規定

   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33條的規定:違反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再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依法處理肇事案件的通知》的有關規定:依照《刑法》第113條的規定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的。(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死亡一人或重傷三人以上的;重傷一人以上,情節惡劣,後果嚴重的;造成公私財產直接損失的數額,起點在三萬元至六萬元之間的。(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視為“情節特別嚴重”,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二人以上死亡;造成公私財產直接損失的數額,起點在六萬元至十萬元之間的。(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並符合上述(一)或(二)的規定,按照(一)或(二)的規定從重處罰: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潛逃,或有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或隱瞞事故真相,嫁禍於人的;酒後駕車的;無牌照車輛的;明知輛關鍵部件失靈仍然駕駛的;具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

對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如出租車、客車、貨車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加了15日拘留的處罰,將罰款從500元提高至5000元,並將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改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對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將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改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對其約束至酒醒,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對酒後駕車肇事罪怎樣處罰?

修改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加了對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處罰規定,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修改前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只有存在逃逸等惡劣情節的才會終生禁駕,而修改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更加嚴厲,只要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如無證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事故造成一人重傷,負事故主要或全部責任,就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以上是本站小編整理的酒後交通肇事的刑事和行政處罰標準,希望能夠引起你的重視,希望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定,知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