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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居住滿6個月還會判刑嗎?

監視居住滿6個月還會判刑嗎?

一、監視居住滿6個月還會判刑嗎?

1、監視居住滿6個月還有可能會被判刑

監視居住只是在刑事訴訟中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的強制措施的一種,強制措施,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為了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而依法對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採取限制或者剝奪的各種強制性方法。所謂強制措施只是一種偵查手段,是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竄供,毀滅證據,再次犯罪等等,不管是關到看守所裏也好還是在家裏監視也好,只是視案件情況而輕重有所不同,其目的都是預防性的,而不是懲戒性的。

2、被採取了強制措施並不意味着就是有罪的了,就得判刑了。

偵查就是有沒有犯罪還在"查",現在只是犯罪嫌疑人,等審查起訴以後就叫被告人,這兩個階段公檢法都只能稱"涉嫌"什麼什麼罪,只有到有罪判決下來,成了"罪犯",才叫犯了什麼罪。是否坐牢要取決於是否犯罪,證據是否夠定罪。

二、監視居住在哪裏執行?

1、監視居住應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執行。

監視居住應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執行;無固定住處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對於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但是,不得在羈押場所、專門的辦案場所執行。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執行監視居住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監視居住人的家屬。

2、監視居住和取保候審的不同:

(1)適用條件不同。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特殊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更為適宜的;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

(2)是否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可以申請主體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以及律師。監視居住:不能申請。

三、被逮捕後可以被監視居住嗎?

1、被逮捕後不一定可以被監視居住,若是想要被監視居住,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

(2)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3)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4)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5)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

(5)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2、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

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滿足一定條件之後,被拘留、逮捕了的犯罪嫌疑人是可以被監視居住的。不管是否被監視居住了,後期都有可能會被法院判刑。若是對監視居住滿6個月還會判刑嗎存在其他相關疑問的,可通過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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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監視居住 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