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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詐騙判刑拘留時間是多久?

網絡詐騙判刑拘留時間是多久?

一、網絡詐騙判刑拘留時間是多久?

因為網絡詐騙被刑事拘留的時間最長不會超過37天的,但絕非是到了37天以後就意味着實施網絡詐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被釋放的。因網絡詐騙被拘留的都是刑事拘留,一般情況下不會超過37天案件就會提請逮捕,審查公訴,然後由刑事法庭對犯罪嫌疑人審判定罪的。

37天是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如果有犯罪事實,還有逮捕偵查期限、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限和人民法院判決期限。《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規定: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一般的詐騙罪犯罪嫌疑人羈押時間在五到六個月,但如果屬於流竄作案或者詐騙多人多起的,期限可以延長。具體根據案件情況確定

二、網絡詐騙的處罰措施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二年內多次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未經處理,詐騙數額累計計算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

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達到相應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從重處罰:造成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自殺、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嚴重後果的;冒充司法機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詐騙的;組織、指揮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團伙的;在境外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的;曾因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曾因電信網絡詐騙受過行政處罰的;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或者詐騙重病患者及其親屬財物的;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救濟、醫療等款物的;以賑災、募捐等社會公益、慈善名義實施詐騙的;利用電話追呼系統等技術手段嚴重干擾公安機關等部門工作的;利用“釣魚網站”鏈接、“木馬”程序鏈接、網絡滲透等隱蔽技術手段實施詐騙的。

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詐騙數額接近“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具有前述第(二)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所有刑事案件的刑事拘留的時間都統一遵守刑事訴訟法,所以,拘留的時限問題並不單純的針對網絡詐騙有着特殊的對待,儘管説司法部門的刑事拘留不代表着被拘留的當事人就一定是有罪的。但是在某種程度上,肯定也是因為各種原因當事人和當前的網絡詐騙的案件是有一定的關聯的,刑事拘留以後公安機關還是要進一步偵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