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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青少年初中生搶劫判多久?

在我國青少年初中生搶劫判多久?

判刑的時長是需要根據搶劫的數額、犯罪的嚴重程度等來確定的。青少年搶劫的,仍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此,已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實施搶劫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不過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使用輕微暴力或者威脅,強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隨身攜帶的生活、學習用品或者錢財數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輕微傷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學習、生活等危害後果的,不認為是犯罪。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具有前述規定情形的,一般也不認為是犯罪。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户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如果未成年人已滿14週歲,其實施搶劫行為,則構成搶劫罪,量刑時,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如果情節輕微不予刑事處罰的,則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因為搶劫罪屬於重罪,因此法律中規定只要是已滿14週歲,並且同時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那麼就可以被認定構成此罪。也就是説青少年搶劫罪,其實都是會受到相應的處罰。而其中要是未成年人犯此罪的話,則需要從輕或減輕處罰,並且即使犯罪情節再嚴重,也是不能對其判處死刑的。

其實每個國家對青少年年齡的界定都是不同的,在我國一般是介於14-28週歲,這其中就包括了部分的未成年人。相信大家也清楚,在我國有部分未成年人即使有犯罪行為,也是不能認定為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的。但就青少年的年齡要看,如果是犯搶劫罪的話,則此時剛好達到了規定的刑事責任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