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合肥敲詐勒索罪量刑標準

合肥敲詐勒索罪量刑標準

量刑標準是每一個具體的刑事犯罪都有的,而這方面的內容是由法律作出統一規定,但各地卻可以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作出詳細規定。今天,本站小編帶大家一起了解的就是合肥敲詐勒索罪量刑標準的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合肥敲詐勒索罪量刑標準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構成敲詐勒索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敲詐勒索數額、次數、犯罪情節嚴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多次敲詐勒索,數額達到較大以上的,以敲詐勒索數額確定量刑起點,敲詐勒索次數作為調節基準刑的量刑情節;數額未達到較大的,以敲詐勒索次數確定量刑起點,超過三次的次數作為增加刑罰量的事實。

1、第一個量刑幅度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或者符合本罪《司法解釋》第二條、第三條規定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數額每增加一千五百元,增加一個月刑期;

(2)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

(3)每增加輕傷一人,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4)二年內敲詐勒索三次(犯罪數額未達到較大)以上,每增加一次,增加一個月至三個月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2、第二個量刑幅度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達到“數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數額每增加四千五百元,增加一個月刑期;

(2)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

(3)每增加輕傷一人,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4)具有“其他嚴重情節”情形的,每增加一種情形,增加六個月至一年;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3.第三個量刑幅度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特點嚴重情節”的,可以在十至十二年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數額每增加二萬五千元,增加一個月刑期;

(2)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

(3)每增加輕傷一人,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4)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情形的,每增加一種情形,增加一年至二年;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重處罰,但同時具有多種情形的,累計不得超過基準刑的100%:

(1)具有本罪司法解釋第二條規定的七種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已確定為犯罪構成事實的除外)。每增加一種情形,再增加基準刑的10%以下;

(2)多次敲詐勒索(分別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標準),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3)為吸毒、賭博等違法活動而敲詐勒索的,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以非法手段獲取他人隱私勒索他人財物的,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5)手段殘忍,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

(6)其他從重處罰的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寬處罰:

(1)被害人對敲詐勒索的發生存在過錯的,除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以外,根據被害人的過錯程度和案件其他情況,減少基準刑20%以下。

(2)因生活所迫、學習、治病急需而敲詐勒索的,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3)敲詐勒索近親屬財物,認定為犯罪的,減少基準刑的10%-50%;

(5)其他可以從輕處罰的情形。

6、需要説明的問題

敲詐勒索數額較大,行為人認罪、悔罪,退贓、退賠,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犯罪情節輕微,免予刑事處罰: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被害人諒解的;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更多關於敲詐勒索罪的其他問題,如敲詐勒索罪的犯罪構成是什麼?立案標準是怎樣的?你都可以上我們本站網站進行具體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