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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人涉嫌盜竊罪怎麼定

行為人涉嫌盜竊罪怎麼定

一、 行為人涉嫌盜竊罪怎麼定

1、盜竊罪的定罪標準具體如下: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涉嫌盜竊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在盜竊數額上,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屬於數額較大。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屬於數額自大。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二、如何理解盜竊罪的“其他嚴重情節”

(1)、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的。

(2)、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盜竊的。

(3)、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4)、在醫院盜竊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的。

(5)、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

(6)、因盜竊造成嚴重後果的。

三、盜竊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體要件

盜竊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侵犯的對象,是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一般是指動產而言,但不動產上之附着物,可與不動產分離的,例如,田地上的農作物,山上的樹木、建築物上之門窗等,也可以成為本罪的對象。

另外,能源如電力、煤氣也可成為本罪的對象。盜竊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等權能。這裏的所有權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權,但有時也有例外情況。

(二)客觀要件

盜竊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祕密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祕密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所謂祕密竊取,是指行為人採取自認為不為財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經手者發覺的方法,暗中將財物取走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

盜竊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16週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能構成。對主體的修改是對本罪修改的重要內容。依原刑法,已滿l4歲不滿16歲的少年犯慣竊罪、重大盜竊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四)主觀要件

盜竊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四、盜竊罪追訴期是多長時間

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

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

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

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行為人涉嫌盜竊罪怎麼定,只要盜竊的行為和數額達到國家所規定的標準,那麼就可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一般在處罰時就會按犯罪的結果來進行判定,輕者會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重者是可以按無期徒刑來處罰的。閲讀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問題仍未得到解答,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在線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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