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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判刑半年還要交罰金嗎?

一、判刑半年還要交罰金嗎

關於判刑半年還要交罰金嗎?

不交罰金,會直接影響法院的判決。

1、罰金屬於刑罰,必須履行。有履行能力不交罰金的,減刑從嚴把握。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判處的罰金,一般是在判決沒有正式宣判前就要求繳納的。

2、如果不交,本來可以判處緩刑的,一般就判處實刑了,比如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執行的,直接就判處3年有期徒刑,人就送到監獄去了;如果本來就是實刑,不交罰金的,可能直接在刑期上,上浮10%至20%。比如原來判處5年的,現在就判6年了。不交罰金的,在判決執行過程中,對減刑、假釋等也是有限制的。

3、總之,對於罰金刑,幾年前,最高人民法院就有個通知,其精神是:對於拒絕繳納罰金的,必須在刑期以及執行方式上有所體現,必須在以後的實際執行中有所體現,即在假釋、減刑必須有所限制。

二、處罰罰金的目的

1、法院讓你在判決之前先交罰金,首先是要保證罰金的執行率,另一方面是要看你的悔罪態度,有沒有對法律的敬畏。如果你積極上交了罰金,判決結果一般會對悔罪表現有一定的認可,至少是正常判決。

2、如果你拒不提前繳納,法院仍然會判你罰金,執行與否就不重要了,但不會在判決中認可所謂的悔罪表現。有無悔罪表現的結果體現在自由刑(主要是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刑期上,不要以為交了罰金就沒事了、不會進去等,但你交罰金是否積極確實會在實際上或多或少的影響你的刑期。監獄要家屬交納罰金因家庭條件不好,可以由罪犯本人、親屬或者犯罪單位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人民法院審查以後,會根據實際情況,裁定減少或者免除應當繳納的罰金數額。

根據《刑法》第53條的規定,如果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或者免除。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財產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6條的規定:刑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的“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災、水災、地震等災禍而喪失財產。

罪犯因重病、傷殘等而喪失勞動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撫養的近親屬患有重病,需支付鉅額醫藥費等,確實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情形。具有刑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可以酌情減少或者免除'事由的,由罪犯本人、親屬或者犯罪單位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人民法院審查以後,根據實際情況,裁定減少或者免除應當繳納的罰金數額。

無能力交納罰金開了證明,如果罰金少交或分多次交納會對服刑人員減刑有影響的。你沒有説被判了幾年,怎麼能知道大概還要在監獄服刑多少年呢。

得到法院判決減少或者免除罰金的,不會影響減刑的。

很多人都會把罰金和罰款混為一談,但是二者是有很大的區別的,雖然都是涉及到金錢的問題,都要對違法人實施一定的處罰,但是一個是屬於刑法範疇另一個則相對比較輕,屬於行政法範疇。罰金是刑法處罰,一定要執行,否則可能會影響量刑。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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