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使用警械刑事責任有哪些?
一、非法使用警械刑事責任有哪些?
非法使用警械需要承擔的刑事責任可能為以下幾種:
(1)主刑
是對犯罪分子適用的主要刑罰方法,只能獨立適用,不能附加適用,對犯罪分子只能判一種主刑。主刑分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
(2)附加刑
是既可以獨立適用又可以附加適用的刑罰方法。即對同一犯罪行為既可以在主刑之後判處一個或兩個以上的附加刑,也可以獨立判處一個或兩個以上的附加刑。附加刑分為罰金、沒收財產。對犯罪的外國人,也可以獨立或者附加適用驅除出境。
二、怎樣使用警械才是合法的?
1、公安民警依法執行下列任務,遇有違法犯罪行為人可能脱逃、行兇、自殺、自傷或者有其他危險行為的,可以使用手銬、腳鐐、警繩等約束性警械:
(1)抓獲違法犯罪行為人的;
(2)執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審訊、拘傳、強制傳喚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2、對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和本人的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使用約束帶或者警繩、手銬等約束性警械予以約束。
3、醉酒的人在醉酒狀態中,對本人有危險或者對他人的人身、財產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脅的,應當對其使用約束帶或者警繩等約束至酒醒,但是不得使用手銬、腳鐐等警械。
4、使用驅逐性、制服性警械的條件
公安民警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經警告無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淚噴射器、高壓水槍等驅逐性、制服性警械:
(1)結夥鬥毆、毆打他人、尋釁滋事、侮辱婦女的;
(2)聚眾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運動場等公共場所秩序的;
(3)非法舉行集會、遊行的;
(4)強行衝越公安民警為履行職責設置的警戒線的;
(5)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礙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責的;
(6)襲擊公安民警的;
(7)危害公共安全、社會秩序和公民人身安全的其他行為,需要當場制止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使用警械的人,必須是法律、法規規定允許使用警械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且這些工作人員,也需要合法使用警械,若是非法使用警械,且非法使用行為導致了嚴重的後果,那麼這些工作人員,有可能會涉嫌觸犯刑事法律的規定,而涉嫌犯罪者,極有可能會被法院判處刑事責任。
-
詐騙罪1萬三千元需判幾年?
一、詐騙罪1萬三千元需判幾年?詐騙一萬多應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規定的“數額較大”,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有立功...
-
體校教練犯猥褻罪怎麼處理
一、體校教練犯猥褻罪怎麼處理1、對於犯強制猥褻罪的行為人,一般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如果行為人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述罪行,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對其會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以暴力、脅迫或...
-
強制猥褻罪最輕判多久?
一、強制猥褻罪最輕判多久?強制猥褻較輕的刑罰可能是拘役,拘役的最短期限是一個月。刑法中規定的強制猥褻、侮辱罪既遂的量刑標準為:犯此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強制猥褻、侮辱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
-
利用職務之便合夥挪用公款怎麼處理
一、利用職務之便合夥挪用公款怎麼處理?挪用數額較大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挪用公款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