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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主犯會不會叛緩刑嗎?

一、故意傷害罪主犯會不會叛緩刑嗎

故意傷害罪主犯會不會叛緩刑嗎?

符合條件的會判緩刑。觸犯了故意傷害罪如果滿足以下條件的會被判決緩刑:

1.犯罪情節較輕;

2.有悔罪表現;

3.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4.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5.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二、故意傷害罪的糾紛管轄

(1)被害人是否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

有證據,則案件屬於可提起自訴的案件;沒有,則不符合自訴案件的條件。

(2)被害人提起自訴或向公安機關控告要求提起公訴的選擇問題

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符合提起自訴的法定條件,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即是自訴案件;若堅持按公訴程序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則應由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人民法院按公訴案件予以管轄處理。

(3)是被害人是否控告、要求追訴

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在被害人與侵害人和解、被害人放棄追訴時,不應主動追訴,否則,會造成被告人(侵害人)訴訟權利的損害。

三、故意傷害罪的責任形式

我國刑法沒有規定暴行罪,故意傷害罪不可能成為暴行罪的結果加重犯。因此,成立故意傷害罪要求行為人具有傷害的故意,即對傷害結果具有認識和希望或放任的態度。但是,不要求行為人對傷害的具體程度有認識,只要行為人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會發生輕傷以上的傷害結果並且希望、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即可。所謂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會發生輕傷以上的傷害結果,只要求一般性的認識而非具體的認識,或者説,只要行為人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並非輕微的傷害結果即可。如果行為人僅具有毆打意圖,旨在造成被害人暫時的肉體疼痛或者輕微的神經刺激,則不能認定有傷害的故意。

因此,在僅出於一般毆打意圖而無傷害故意的情況下,造成他人傷害的,不宜認定為故意傷害罪。基於同樣的道理,在毆打行為偶然導致他人死亡的情況下,不應認定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另一方面,在通常情況下,故意傷害的行為人對於傷害行為會給被害人造成何種程度的傷害,事先不一定有明確認識。因此,果實際造成輕傷結果的,就按輕傷害處理;實際造成重傷結果的,就按重傷害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