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殺人罪14歲會被量刑嗎?
一、故意殺人罪14歲會被量刑嗎?
故意殺人罪14歲是會被量刑的,具體理由如下:
《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制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十四周歲故意殺人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而且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具體判多少年還要視犯罪情節而定。另外還需要注意的是,未成年人犯罪,即使情節特別嚴重,但是也不能適用死刑。
二、故意殺人罪的犯罪構成
1、故意殺人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故意殺人罪在主觀上須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後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故意殺人的動機是多種多樣和錯綜複雜的。常見的如報復、圖財、姦情、拒捕、義憤、氣憤、失戀、流氓動機等。動機可以反映殺人者主觀惡性的不同程度,對正確量刑有重要意義。
3、故意殺人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夠獨立呼吸並能進行新陳代謝的活的有機體,是人賴以存在的前提。
4、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
(1)行為的非法性,即沒有非法阻斷的理由。有合法依據的行為則不能成立故意殺人罪,如正當防衞中殺死不法侵害者、對死刑犯依法執行死刑等。
(2)有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行為可以是積極的作為,如匕首殺人、利用他人或動物殺人等;也可以是消極的不作為,如母親不給嬰兒餵奶導致其餓死、有贍養義務的人對被贍養人不讓吃喝致使被贍養人死亡等。不作為方式的故意殺人比較少見,一般要求行為人對防止被害人的死亡負有特定義務為前提,這種責任或義務的形式或者基於身份、職務,或者基於先前行為,如一成年人帶一未成年外出,在遇野獸侵害時,有能力救助而不救助,放任其死亡結果的發生,就是以不作為的方式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為。
(3)行為與死亡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在犯罪既遂的情況下,行為必須與死亡結果之間有《刑法》上的因果關係。
故意殺人的行為方式,可以是作為,也可以是不作為,前者指使用犯罪工具或不使用犯罪工具,以積極的或者攻擊性的行為殺害他人,後者則是指以消極的,應當履行某種特定的作為義務而不履行,使他人死。在司法實踐中,前者的認定一般不困難,而後者的認定則要複雜得多。問題的複雜性主要在兩個方面,一個是如何認定被告人是否負有防止或阻止死亡發生的義務,另一個是如何認定被告人的不作為與死亡的因果關係。
十四周歲已經達到了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故此若是此類公民I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會導致他人死亡,但是依舊落實了該行為,那麼一旦該行為滿足故意殺人罪的犯罪要件,法院是不會因為犯罪主體沒有成年就免除刑事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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