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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期還可以判拘役嗎?

一、緩刑期還可以判拘役嗎?

緩刑期還可以判拘役嗎?

是不可以判處拘役的。緩刑期間是不可以執行拘役的,一般按照社區矯正的方式進行處理,緩刑,全稱刑罰的暫緩執行,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緩刑期間又判拘役,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決定執行的刑罰。

二、緩刑的適用對象法律中是如何規定的?

1、一般緩刑的對象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一般而言,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其罪行較輕,法益侵害程度較小;相反,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一般地説罪行較重,無論是法益侵害性還是人身危險性都比較大,因此,緩刑的適用對象只能是罪行較輕和人身危險性小而被判較輕刑罰的犯罪分子。這裏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宣告刑而不是法定刑;即使犯罪分子所犯罪之罪的法定最低刑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若具有減輕處罰的情節,宣告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適用緩刑。

2、犯罪分子犯一罪還是數罪並不是決定緩刑與否的關鍵,即使其犯有數罪,只要總刑期符合緩刑條件的,就可以適用緩刑。

3、至於罪行相對更輕的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由於管制刑是對犯罪人不予關押,僅限制其一定自由的特徵所決定,無適用緩刑之必要。根據審判實踐經驗,緩刑一般適用於交通肇事、責任事故、重婚、虐待、傷害、妨害公務、銷贓等較為輕微的犯罪。對於強姦、搶劫等嚴重刑事犯罪,一般不宜適用緩刑。

我國的法律中已經明確了規定了緩刑和拘役是不能夠同時對同一個犯罪嫌疑人進行的處罰。如果想要對犯罪嫌疑人處以一定期限拘役的處罰的,那麼應該先將當事人的緩刑的處罰結果進行撤銷之後再對當事人判處1至6個月的不同期限的拘役。

標籤:緩刑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