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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參與手機賭博怎麼判刑

當事人參與手機賭博怎麼判刑

一、當事人參與手機賭博怎麼判刑

對於在網絡上進行賭博的行為,在我國一般是認定為違法行為。而當達到了一定程度之後,那麼才有可能構成《刑法》中的賭博罪。一般在網上參與賭博的拘留5天以下,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治安管理處罰法》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賭博罪的立案標準

賭博罪就是指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犯賭博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於賭博案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一款)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組織三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五千元以上的;

(二)組織三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五萬元以上;

(三)組織三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二十人以上的;

(四)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五)其他聚眾賭博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以營利為目的,以賭博為業的,應予立案追訴。

賭博犯罪中用作賭注的款物、換取籌碼的款物和通過賭博贏取的款物屬於賭資。通過計算機網絡實施賭博犯罪的,賭資數額可以按照在計算機網絡上投注或者贏取的點數乘以每一點實際代表的金額認定。

在計算機網絡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屬於本條規定的“開設賭場”。

三、網絡賭博對社會的危害

1、網絡賭博參與範圍更廣、涉案金額巨大

據有關部門統計,目前,全球賭博網站約有1400多家,年營業額高達600億美元。就我國而言,在世界上剛剛興起5年的網絡賭博2000年開始向我國境內滲透,異軍突起。

2、國內資金大量外流

網絡賭博為洗錢犯罪提供了極大的便利條件。

3、國內足球、籃球等體育職業聯賽受到嚴重衝擊

由於網絡賭博在境內發展迅速,國內的足球、籃球等體育聯賽已成為網絡賭博活動賭注的對象。為了獲取高額利潤,網絡賭博集團往往通過賄賂或恐嚇等手段,控制球員、教練、裁判和俱樂部,通過打假球來操縱比賽,嚴重污染了國內體育職業聯賽環境,直接影響了我國體育事業的健康發展。

4、嚴重擾亂了金融秩序

網絡賭博除伴有非法借貸、非法金融機構轉移資金外,還具有影響股票、期貨市場良性發展的危害。從事股票、期貨等金融證券市場網絡賭博活動的人們,為攫取利潤,往往人為干預股票、期貨等金融證券市場,造成不良走勢或波動,引發混亂,嚴重擾亂了國家正常金融秩序。

綜上所述,網絡賭博也分為2種情形,一種是僅僅參與網絡賭博的,這一般是違法行為,可以對當事人進行行政拘留的;另一種情形則是組織及逆行網絡賭博或者是以網絡賭博為職業的,這個行為可以構成賭博罪,可以被判處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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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判刑 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