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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開賭場抽水判幾年?

賭博行為在我國澳門地區是比較盛行的,並且自我國古代開始,開設賭場就是一個比較盛行的娛樂方式,但是近年來由於人們的賭博行為,引發了不少治安安全事故,也對社會經濟的發展帶來的不利,故而我國立法機關制定了相關的法律規定,禁止開設賭場,根據刑法規定,根據規定開賭場抽水判幾年?

根據規定開賭場抽水判幾年?

一、根據規定開賭場抽水判幾年?

開設賭場屬於犯罪行為,判刑是肯定的了。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關於網上開設賭場犯罪的定罪標準

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等傳輸賭博視頻、數據,組織賭博活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開設賭場”行為:

(一)建立賭博網站並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賭博網站並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的;

(三)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並接受投注的;

(四)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的。

實施上述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3萬元以上的;

(二)賭資數額累計達到30萬元以上的;

(三)參賭人數累計達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賭博網站後通過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

(五)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

(六)為賭博網站招募下級代理,由下級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攬未成年人參與網絡賭博的;

(八)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我們可以知道,開設賭場,一般會被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此外還需要承擔罰金,對於情節嚴重的,會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由此可以知道,開設賭場的罪責是比較大的。

標籤:賭場 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