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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定尋釁滋事罪的?

一、如何確定尋釁滋事罪的?

如何確定尋釁滋事罪的?

尋釁滋事罪必須是其行為會破壞社會秩序,情節惡劣的行為。本罪的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其主觀上為故意,犯此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上述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尋釁滋事罪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觸犯尋釁滋事罪罪行較重,但在採取取保候審時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且沒有逮捕必要時,應當採用取保候審。

二、尋釁滋事罪屬於刑事案件嗎?

已經構成尋釁滋事罪的屬於刑事案件,帶有“罪”的屬於刑事案件,承擔刑事責任。沒有達到犯罪的屬於治安案件。

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破壞社會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涉嫌尋釁滋事罪,應當按照規定,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情節不嚴重,取得被害人的諒解書,可以判緩刑。

三、尋釁滋事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一)構成尋釁滋事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尋釁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糾集他人三次尋釁滋事(每次都構成犯罪),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二)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尋釁滋事次數、傷害後果、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每增加尋釁滋事一次,可以增加一個月至六個月刑期;每增加糾集他人尋釁滋事一次,可以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2、每增加一人輕微傷,可以增加一個月至三個月刑期;每增加一人輕傷,可以增加三個月至一年刑期。

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認定尋釁滋事罪,構成尋釁滋事罪後就屬於刑事案件,需要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只是存在尋釁滋事行為,沒有造成嚴重損害,沒有達到犯罪標準的,屬於治安案件,要對打人者處罰款和拘留。

標籤:尋釁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