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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致死刑事責任需要承擔嗎?

喝酒致死刑事責任需要承擔嗎?

只有在有過錯的時候,才會承擔刑事責任。聚會雙方都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有權利處分自己的權利義務,死者生前作為一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身體狀況和酒量大小應有清醒的認識,也應充分預見到飲酒過量可能帶來的嚴重危害後果,可在飲酒過程中不能自我控制,疏忽大意,導致飲酒過量死亡。

為此,死者應當對過量飲酒給自己造成的嚴重後果承擔主要民事責任,當然聚會中極力勸酒者這對死者的死亡結果也存在一定的過錯的,理應承擔相應責任。對於那些喝飲料或不存在勸酒行為的聚會成員(即對死者的死亡不存在過錯行為)無須承擔民事責任。

行為人因自身過錯原因造成飲酒死亡,無論發生在飲酒現場,還是在家中死亡,只要同行人盡到了提醒、勸阻、通知家人、照顧、護送義務,同行人是無過錯的,不需要進行賠償。

一般是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勸酒者承擔法律責任一般是對事故發生具有過錯責任的情形,有以下情形的,需要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強迫性勸酒,明智對方身體原因不能飲酒強迫其喝酒的;

2、一起喝酒未將醉酒者安全送到家中或者其他地點導致發生事故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教唆、幫助他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與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教唆、幫助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該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未盡到監護職責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日常生活中,如果是行為人勸他人喝酒導致對方死亡的,具有勸酒行為的人是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一般情況下只需要民事賠償即可,但是也是存在涉及刑事責任的情形的,比如説強迫性勸酒、放任已喝醉的人導致對方死亡等。